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文件 萧教基〔2010〕1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学校)、高中、镇(街道)中心(辅导)学校、初中、小学、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幼儿园: 进入冬季以来,我区火灾形势相当严峻,2009年11月至今,全区共发生火灾100起,占全年火灾起数的50%,给冬季消防工作敲响了警钟,为贯彻落实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教人〔2009〕66号)、萧山区防火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消防工作的通知》(萧防火委〔2009〕17号)等文件精神,有效推进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我区学校(幼儿园)不发生重特大火灾等消防安全责任事故,根据省市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正在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及教育系统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期结束前,要求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要进一步抓紧抓实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和幼儿编排消防教育内容,充分利用学校学期休业式等活动载体,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宣传教育,真正使教师掌握初起火灾处置和引导学生逃生疏散的基本方法,使学生掌握报警和逃生自救的基本技能。切实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营造冬季防火的良好氛围。我区“12.9”火灾事故中,跳楼的3名群众,就是因为缺乏最基本的火场逃生自救知识,错失了生还的机会。 二、充分利用寒假,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整改工作 在2009年开始实施的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区校安办在消防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对全区中小学校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各中小学应根据全区开展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所涉及的消防排查情况,结合冬季防火工作特点,查找消防工作的薄弱环节。充分利用学生放寒假这一有利时期,按要求开展以配齐消防设备、完善消防设施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整改工作,对因客观原因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消防安全工程,要落实防范措施,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 幼儿园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场所,请各辅导(中心)学校在学期结束前对所属的幼儿园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内容为:消防手续是否齐全;疏散楼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有疏散楼梯的是否存在设置铁闸门、上锁等现象;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基本的消防设施是否缺乏;灭火器等消防设备是否缺乏过期;室外消火栓是否存在水压不足或无水源现象。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同样要充分利用放寒假这一有利时期,落实整改措施。 区教育局将在开学初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迎接市教育局检查组的考核与验收。请各校按照“责任要明确,措施要有力,隐患要整治,安全要保障”的要求,抓住重点问题,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全体师生安全。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二○一○年 主题词:加强 消防安全 工作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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